党建工作

领导干部立身为政要有“三养”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3-22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     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,聚焦“关键少数”,倡导“头雁效应”,以强烈的问题导向,针对过去一些领导干部言行中所反映出的党性失守、法治失序和政德失范问题,提出了新要求。领导干部必须把党性修养、法治素养、政德涵养作为立身之本、为政之基。

  要有坚定的党性修养。习近平总书记把政治生态与自然生态相比照,强调“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,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”。构建良好党内政治生态,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要求,和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休戚相关。有什么样的党风,就有什么样的政风;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,就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态。领导干部一旦放松党性修养,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就会生活变奢、斗志变衰、思想变质、政治变节,滋长形成恶劣的政治生态。因此,必须切实加强党性锻炼,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,按照“破立并举”的要求,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、王立军流毒,当好政治生态“护林员”。

  要有扎实的法治素养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法治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,强调要坚持法治、反对人治。没有法治,就没有人民的美好生活,就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,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、道路、进度。领导干部必须练好法治这门基本功,心中高悬法纪明镜、手中紧握法纪戒尺,知晓为官做事尺度,把法治素养厚植于灵魂深处,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。

  要有高尚的政德涵养。领导干部必须把立政德作为一门终生必修课,从小事小节做起,从一点一滴做起,多积尺寸之功,提高政德涵养,自觉在工作、生活和交往中不放纵、不越轨、不逾矩,当好道德建设的楷模,做好社会风尚的示范。(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:樊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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